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阜平检察院批捕诈骗枣树补偿款案 涉案120万

发布时间:2014-09-18 00:00:00 责任编辑: 点击数:509 

      9月17日,保定阜平县人民检察院批捕一起团伙诈骗枣树补偿款案,其中涉嫌职务侵占罪2人,诈骗罪4人,涉案金额120万。
  据了解,2013年,阜平宇晖商贸有限公司在阜平县王林口乡开发煤炭工业园区期间,犯罪嫌疑人高某、牛某在为侯某负责征地期间,伙同侯某(已执行逮捕)利用职务便利,虚报人口,从公司骗取征地补偿款占为己有,给阜平宇晖商贸有限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,涉嫌职务侵占罪。
  犯罪嫌疑人牛某某、胡某、陈某,在征地期间通过侯某为自己虚报人口数,骗取高额枣树补偿款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,涉嫌诈骗罪。
  此次,阜平县检察院重拳出击,加班加点阅卷、提审,迅速将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,为公司挽回了巨大损失。同时,肃清了该县的投资发展环境,为园区建设打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和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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